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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教职工安全返校返岗准备工作的通知

来源:院长办公室(外事办公室)发布时间:2020-03-12浏览次数:6120

各位老师:

根据《关于做好教职工安全返校返岗准备工作的通知》(苏校防组〔2020〕38号)文件精神和学院新型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要求,现就做好教职工安全返通返校准备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所有外出的教职工均需进行14天的居家观察,健康者方可返校。凡尚在外省市的教职工,均须在3月15日前返回南通。

2.因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仍滞留在外地的教职工,需提交书面说明材料报教职工防控组汇总后上报学院防控办批准,可以暂缓返回南通,待禁令解除后尽快返回,同时向学校报告。

3.教职工确定返程安排后须向所在分工会(部门)报告,同时向所处社区报告,返通后根据要求居家观察14天,居家隔离期间,需每天如实填报提交《学院教职工返岗居家观察相关情况日报表》。

4. 如果返通后需要在教师周转公寓居住的教职工,需在校园网上进行内部请示审批,同意后方可入住教师周转公寓,并按规定隔离观察14天。

5. 教职工返程途中要注意做好个人防护,跨区域返程的教职工,距离较近的优先选择自驾方式,长途出行需搭乘公共交通,应尽量选择直达交通工具,减少换乘,避免长时间逗留在人群聚集的场所。要妥善保存旅行票据信息,以配合可能的相关密切接触者调查。

6. 各分工会(部门)应将南通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通知到每位在外教职工和相关校内服务企业员工,所有返回的教职工和服务企业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指挥机构相关管理规定。

 

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0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