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9年度个税汇算清缴事项的重要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4-21     来源: 财务处
 

各位教职工:

接南通税务局通知: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等文件规定,我校符合以下情况的教职员工需进行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为保证个税汇算清缴工作的平稳有序进行,请于20200406-20200420日期间自行通过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Web端)办理个税汇缴。烦请相互转告,如有疑问,请咨询财务处小吴,联系电话:0513-8596555013585223077,或者南通税务局开发区分局0513-89192916

注:以下情况人员需进行汇算清缴

1、年收入综合所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特许权使用费、稿酬)超12万元;

2、年度汇算应补税额超400元及以上者;

3、年收入综合所得预缴税额高于应纳税额,需要申请退税的纳税人;

4、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等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需填报者;

5、如您有未申报的收入或未足额享受的税前扣除项目,可在汇算申报时补充申报;

6、纳税人在2019年度发生的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7、其他各项符合条件的情况。

  

  

财务处(审计处)

2020-04-02

详情请见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年度汇算的有关通知:

http://www.chinatax.gov.cn/chinatax/n810219/n810744/n3752930/c101627/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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