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内务考核办法

发布者:admin发布时间:2015-09-18浏览次数:905

学生公寓(宿舍)内务由公共内务和个人内务组成。公共内务由全室同学共管;个人内务各人自理。

一、公共内务标准

1 .健全公寓(宿舍)内务轮值制度,值日表按指定位置张贴,值日生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每周由室长组织全室同学大扫除。

2 .室内空气新鲜,布置格调高雅,不得随意张贴。

3 .地面干净,桌凳整洁,门窗清洁,玻璃明亮,墙面无蜘蛛网、灰尘、脚印、球印,家具及墙面无刻、画、涂写印记;室内卫生间要及时冲刷,无污垢、无异味。

4 .室内设施和物品摆放有序。垃圾及时清理,畚箕、扫把等卫生用具统一放置于门后。

二、个人内务标准

1 .个人内务以各人使用的家具、物品为主体,分床上和床下部分。组合床上部分为床铺,下部分为书桌;上下铺位床上部分以上铺铺面为界,床下部分以床中间为界,按“上右下左”分段使用、管理。

2 .床位号记法:依进门方向,自左侧第一张床起按 1 , 2 , 3 ┅顺时针依次编号。上下铺位,则上床为单号,下床为双号。床位卡统一挂在床铺外沿靠门口一侧。

3 .墙面(含顶面)无蜘蛛网、灰尘、脚印、球印,家具及墙面无刻、画、涂写印记;床位位置与整体协调,严禁私自移动。

4 .全室使用统一床上用品。

5 .蚊帐挂放时间按学院统一规定。蚊帐清洁,悬挂平正,开启度全室一致,悬挂蚊帐的架子上,严禁挂衣、物。

6 .床面整洁,床下清洁。被子叠成六十厘米长、四十厘米宽,双叠口向外,排放整齐;枕头和枕巾统一放置于床的另一端。褥面铺平,床铺下放鞋;上下铺以中间为界,各向左右排放整齐,下铺在左,上铺在右,每人不得超过 3 双,鞋跟朝外成直线(有鞋架的鞋子全部上架)。帽子不戴时放于被子上方中央,帽徽向前,全室统一定位,整齐摆放。

7 .书架内书本、物品放置有序,桌面整洁,方凳置于桌下。

8 .洗漱用具摆放整齐。牙缸、肥皂盒等呈直线形摆放在洗漱台(池)上,牙膏、牙刷同向排列杯内;毛巾折叠挂置毛巾架上,下沿平齐;脸盆、水瓶按规定的位置摆放整齐。

三、内务评分办法

1 .学生公寓(宿舍)内务由公寓管理中心、系、班主任、楼管会共同管理,公寓管理中心、系、楼管会进行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各系及其所属班主任对所属班级的宿舍进行日常的检查考核。

公寓(宿舍)内务成绩计算

公寓(宿舍)内务学期总评分 = (公寓管理中心评分 + 楼管会评分) / 考核总次数,评分按百分制计。

2 .宿舍内务检查成绩,当日公布,每周汇总,学期总结,计入班级常规考核总分,同时作为星级宿舍、重点整改宿舍单项评比的依据。

考核评分细则

( 1 )地面有痰迹、纸屑、瓜皮果壳等杂物,每处扣 3 分。

( 2 )桌面、柜顶、椅凳、玻璃门窗不干净或有灰尘,每处扣 3 分。

( 3 )墙壁有蜘蛛网、乱贴乱画,每处扣 3 分。

( 4 )桌凳、脸盆、毛巾、茶缸、水瓶、牙刷、鞋子、箱包摆放不整齐,每处扣 3 分。

( 5 )盆内或水池内囤积脏水、脏衣物,每项扣 3 分。

( 6 )室内乱拉绳、铅丝或乱挂衣物,每处扣 3 分。

( 7 )室内存放篮球、足球或排球,每项扣 3 分。

( 8 )叠被无棱角或床单不平整,被枕安放不合要求或脏污每项扣 2 分; 床上物品零乱,每床扣 3 分;不叠被,每床扣 5 分;

( 9 )不按规定挂置床位卡,每床扣 3 分。

( 10 ) 书架、桌面上物品摆放零乱不整齐,每处扣 3 分。

( 11 )清洁工具未放指定地点或不整齐,每项扣 3 分。

( 12 )室内外堆放垃圾或有积水、有烟蒂,每项扣 5 分。

( 13 )室内卫生间便器、地面未及时冲刷干净,有污垢、异味、积水,每处扣 3 分。

( 14 )宿舍无人时,门、水、电未关,每项扣 3 分。

( 15 )检查评分时,有人(非病)在学校规定的学习时间睡懒觉,每床扣 5 分。

四、星级公寓(宿舍)评比办法

为加强学生公寓(宿舍)管理,创建省文明公寓(宿舍),在全体学生中开展星级宿舍评比活动。

(一)评比办法

每学期初,各宿舍申报,公寓管理中心、楼管会组织日常考核,期末汇总、验收。

(二)星级公寓(宿舍)评比考核标准

五星级宿舍:学期总评分在 95 分以上

四星级宿舍:学期总评分在 90 分以上

三星级宿舍:学期总评分在 85 分以上

重点整改的宿舍:学期总评分在 75 分以下

(三)奖惩办法

每学期对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宿舍予以表彰和奖励,授予星级宿舍称号。

对重点整改的宿舍予以曝光,落实整改措施,所在宿舍成员每人综合素质测评扣 3 分。

(四)下列情形之一的宿舍取消星级宿舍评比资格,并按《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处理。

( 1 )不服从管理,翻 爬 宿舍围墙、 护栏、阳台 。

( 2 )使用明火,包括点蜡烛、焚烧物品、使用煤油炉、酒精炉、火锅等炉具。

( 3 )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热器具;未经批准,私接室外天线、卫星电视接收器。

( 4 )擅自留宿非本室成员,未经批准夜不归宿或在校外租、借房居住。

( 5 )有意损坏公物。

( 6 )在宿舍起哄、闹事、滋事打架、自炊喝酒、赌博打麻将等。

( 7 )在宿舍走廊、阳台、楼梯小便;向窗外、门外扔物、泼水。

( 8 )在宿舍吸烟,焚烧纸张杂物,饲养宠物。

( 9 )未经许可擅自调换床位或宿舍。

( 10 )其他违反宿舍管理规定和校纪校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