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愿缴纳教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通知
各位教职工、离退休人员:
根据《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关于救助资金的筹集与管理的有关规定,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主要来源由学院每年根据当年的经济情况专项拨出不低于10万元经费充入教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账户,另外学院全体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每人每年自愿捐赠20元救助基金。只有自愿捐赠20元基金的教职工、离退休人员方可享受《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规定的医疗救助标准。
为了便于操作,现请不愿意捐赠2010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于5月底前自行至学院工会(离退休人员至离退休活动中心杨长安处)登记,遇期未登记的在职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均视为自愿捐赠20元救助基金,由财务处在本年底直接从个人工资卡中扣除并转入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账户。
从2010年开始,下一年度不愿意捐助大病医疗救助基金的教职工、离退休人员请于当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履行登记手续。凡逾期未登记的教职工、离退休人员均示作同意自愿捐助下一年度的教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基金。
请各分工会及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也请教职工、退休人员互相转告。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大病医疗救助实施办法》请登录学院校园网工会网页“政策法规-社会保障”栏目或校园网主网页“校内导航-质量管理-校内规章制度”栏目内查阅。
二0一0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