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三届教代会专题会议审议通过章程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8-09浏览次数:27

      2015年7月1日下午,学院在崇德楼五楼会议室举行了“第三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专题会议”。会议分别由杨泽宇院长、李军副院长、张晓拔副院长等执行主席主持,­­115名正式代表出席会议,特邀4名退休老同志和10名中层干部列席会议。
      与会代表听取了党委书记袁卫国同志所作的《关于<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草案)>编制情况的说明》,并对《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草案)》进行了讨论审议和投票表决。
      会议认为,章程是学院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重要载体,上承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下接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是学院依法自主办学的总依据。依据章程自主管理,是学院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制定章程是学院具有历史与里程碑意义的一件大事。2015年,学院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规范、高效地完成了章程建设的校内工作程序,编制的章程文本框架清晰、内容详实、权责明确、表述准确,基本涵盖了大学章程应载明的主要内容,贯彻落实了国家对高校实施“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依法治校”的改革思路与基本要求,融入了学院发展历程、改革成果和办学特色,具有良好的符合性和适宜性。
      会议审议通过了《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章程(草案)》,并要求学院章程编制工作办公室根据各代表团的讨论意见与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章程文本,及时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和省教育厅办理核准手续。
      会议号召,章程是高校依法办学、自主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也是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办学活动、加强社会合作的主要依据。制定章程是学院管理实现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凝聚共识、明确办学方向、彰显办学特色的重要保障。在推进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进程中,各部门、各系部和全体师生员工应认真学习、积极宣传学院章程。在总结“十二五”、谋划“十三五”的转折点,全院上下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和院党委的领导下,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贯彻“科学发展、特色发展、持续发展、人本发展、和谐发展”的发展理念,坚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合作评价”的办学方向,按照“外塑形象、内强素质、精细管理、提升内涵”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好改革与发展、继承与创新、质量与效益的关系,进一步推进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改革,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加强内涵建设,全力提升核心竞争力、全心打造航院品牌,为学院的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