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度教职工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6-09   浏览次数:0

 

各部门,系部:
    为做好2008年度教职工岗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08年12月31在册的学院事业编制教职工、人事代理教职工和合同制教职工
    二、考核组织
    全院组成19个考核组(考核组成员及考核对象分组名单见附件1),各考核组具体负责对考核对象的考核工作。中层干部的考核由组织部归口管理,其余人员的考核由人事处归口管理。
    三、考核内容与方法
    依据《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任及岗位津贴实施办法(试行)》、《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任及岗位津贴实施办法修改方案》及相关配套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日程安排
    2008年12月22日  学院2008年度教职工岗位考核动员
    2008年12月23日~2008年12月30日 各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
    2008年12月31日 各考核组将本考核组考核排序结果报学院人事处汇总(考核结果电子稿同时发到chenqiang@ntsc.edu.cn
    2009年1月6 学院考核领导组审议各考核组考核结果
    五、考核工作的有关说明
1.每年的岗位考核与年度考核实行并轨,具体对应关系见《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岗位聘任及岗位津贴实施办法》(试行)。人事处将根据岗位考核结果确定考核对象年度考核等次,报院考核领导小组审核,并公示优秀等次人员名单。
2.学院根据岗位考核结果对考核对象上年度预发岗位津贴进行调整。
3.新到校工作不足半年(截止2008年12月31日)的人员应参加岗位考核,但不参加排序,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4.合同制教职工参加岗位考核与排序。
对考核结果在该考核组内进入前10%的合同制人员,学院按照1500元/人标准为其一次性发放岗位考核奖金;对考核结果在该考核组内进入前11%~25%的合同制人员,学院按照1000元/人标准为其一次性发放岗位考核奖金.
对于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人员,岗位津贴在原基础上下浮10%。同时,年度考核当年被定为“基本称职”者,次年起3年内不得晋升岗位津贴档次。年度考核再次被定为“基本称职”者,学院予以解聘。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者,学院直接予以解聘。
    5.外出进修、培训、实践不超过6个月的人员,仍应参加考核排序,其学习、培训、实践等情况一般由所在学习、培训或实践单位提供。外出进修、培训、实践超过半年的人员,仅参加考核,不参加排序。上船实习时间达6个月及以上的航海类教师,在岗位考核中科研分不作要求,岗位津贴直接进三档。
    6.科研工作考核作为教学科研岗、实践教学岗、其他专业技术岗等岗位考核内容之一,考核方法依据《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技术岗位人员科研业绩考核与评估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考核结果作为岗位津贴进档的必备条件。
7.学院对各类人员实行分类考核。
教学及党政管理中层干部的考核由中层干部考核组负责;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的考核由高级职务人员考核组负责;
其他人员的考核由各考核小组负责。
各小组考核应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能充分考虑调动各层面人员的积极性,做到合情、合理、不违规。
    8.助理调研员(正科级、副处级)只参加年度考核,不参加排序,除年度考核被定为“不称职”者,直接按相应的岗位系数享受岗位津贴。
9.学院设立一档或二档统筹指标1至2名,由学院考核领导组使用。
10.各考核组考核排序的注意事项
(1)如考核组成员在本考核组考核,则在统计其考核分值时,应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
(2)考核中,如果出现考核排序为倒数第一、二名人员的考核分值与其上临人员相差达6分以上,则考核组有权决定将该人员进入岗位津贴系数档位的最后一档。
(3)教学系部考核组中,初级职务人员进入第一、二档的人数(含合同制人员中进入前25%的人数)不得小于附件2中规定的限额,各考核组要综合考虑此两类人员的平衡;进入第一、二档的教研室(基层)主任数不得大于附件2中规定的限额。
党政管理、教学管理及后勤考核组中,初级职务人员和工勤岗职工进入第一、二档的人数(含合同制人员中进入前25%的人数)不得小于附件2中规定的限额,各考核组要综合考虑此两类人员的平衡;进入第一、二档的基层主任数不得大于附件2中规定的限额。
(4)考核小组对本考核组成员的服务对象在选择上应有针对性,应在有紧密工作联系的人员中进行选择,以保证测评和考核结果的公正、公平。
(5)将于2009年2月办理退休手续的专业技术岗人员的科研分值不作为进入第三档的必备条件。
六、进入第一、二档岗位津贴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2。
 
与岗位考核相关材料的电子文档可从学院人事处部门网页下载。
特此通知
 
    岗位考核相关材料:
                                                                                    
 二○○八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