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6-09   浏览次数:0

 

各系(部)、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和省人事厅有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09年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日程安排
1.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外其他系列高中级职务的推荐工作日程安排
3月2日~3月10日,申报人员向人事处提交个人申报材料。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提交《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及相关申报材料;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提交《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四份)及相关申报材料;教师外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应提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及相关申报材料。(申报材料送交至:行政楼318人事处,电话:85965558)
同时,将《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的WORD文档发送至chenqiang@ntsc.edu.cn
3月11日~3月24日,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审核申报材料。
3月25日,申报材料公示。
3月25日~3月27日,申报人员述职,对申报人员进行民意测验。
3月28日~4月1日,学科评议组对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评议推荐。
4月17日,学院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议推荐。
4月20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审核推荐;
    4月21日~4月24日,整理装订上报材料;上报省教育厅。
    2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师外其他系列由员级晋升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工作日程安排
4月23日~4月30日,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转评人员完成个人申报,将《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及相关材料交人事处;教师外其他系列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转评人员完成个人申报,将《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一份)及相关材料交人事处。(申报材料送交至:行政楼323人事处,电话:85960859)
同时,将《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和《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的WORD文档发送至chenqiang@ntsc.edu.cn
    5月4日~5月19日,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审核申报材料。
    5月20日,申报材料公示。
    5月20日~5月22日,申报(转评)人员述职,对申报(转评)人员进行民意测验。
    5月25日~6月11日,人事处整理评审材料。
6月12日,学院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
    6月15日,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领导小组审核批准。
    6月16日,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二、推荐评审原则
    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认真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正确的导向,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地对申报对象的思想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成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
    三、申报人应交材料
    (一)高校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申报人员和教育管理研究系列高、中级职务申报人员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大小,高级职务一式4份、中级职务一式2份)。
2.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一式一份)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申报高校教师(含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须提交)。
4.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6.申报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报基础理论考试成绩单(原件)
7.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
9.申报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报任现职以来独立起草的、最能反映本人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的工作报告、总结、规章制度等管理文件(不超过5种)
10.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11.任现职以来参加的5个月以上、符合“双师型”教师培养要求的专业实践经历证明材料。
12.任现职以来从事12个月以上的学生思想政治(含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秘书等)工作经历证明。
13.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4. 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原件)。
    15. 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正高级不超过10种,副高级不超过8种)。
    16. 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17. 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二)申报教师系列中级职务人员
    1.《高等学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6K大小,一式二份)。
2.《江苏省高校教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一式一份)
3.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
    4.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参加的5个月以上、符合“双师型”教师培养要求的专业实践经历证明材料。
10.任现职以来从事12个月以上的学生思想政治(含教研室负责人、教学秘书等)工作经历证明。
11.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2.任现职以来相关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原件)。
    13. 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不超过8种)。
    14. 任现职以来研究项目的结题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15. 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三)申报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人员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16K大小,一式三份)。
2.《江苏省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情况简表》(A3大小,一式一份)。
3.任现职以来综合考核表。
4.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5.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或免考证明材料(复印件)。 
    6.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书及聘期任务书(复印件)。
    8.任现职以来进修证明材料(复印件)。
    9.任现职以来奖励证书和荣誉证书(复印件)。 
    10.任现职以来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原件)。
    11.任现职以来论文、论著代表作(原件,在目录中标出本人撰写论文的题目,不超过3种)。 
12.任现职以来研究成果的结题项目报告和项目鉴定证明材料。
13.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面相片一张(背面注明学校、姓名)。
四、说明
    1.关于民意测验
    对申报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人事处组织民意测验,参加民意测验的人员应包括申报人所在部门党政领导、教师、专业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等,也可以邀请部分工作联系较多的部门人员参加(参加人员总数不得少于15人)。
    2.关于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的述职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申报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在本学科组内进行述职。
    申报人员从思想品德、职业道德、专业技术能力、工作成绩及履行职责等方面进行述职,述职时间为10分钟。
    3.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中的答辩
    根据省教育厅规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在本学科组内答辩。由学科组专家从知识层面、研究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学科建设与专业发展的思路等全面素质与综合能力方面,预先拟定问题,学科评议组组长提问,申报人答辩,学科组作答辩记录。答辩材料归入人事处业务档案。申报破格晋升教授的人员由省教育厅组织答辩。
    4.转评人员送审材料与申报人员相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