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组比赛中,各总支选送2个代表队(代表)参赛。参赛形式可以是个人诵读,也可以是集体诵读。朗诵时间为3~5分钟,集体朗诵人数不超过15人。
2. 比赛以“我心中的祖国”为主题,选取有关热爱祖国、歌颂祖国的中华经典诗文,具体篇目可参照《中华经典诗文诵读读本》。
3.评分标准:(百分制)
(1)篇目选择。符合比赛要求,积极、健康,能表现中华文化丰富内涵,适于诵读。(10分)
(2)普通话水平及表达。语音标准,口齿清晰,语速适中、表达流畅。(30分)
(3)诵读技巧。能准确把握诵读篇目内涵,感情基调准确,能较好地掌握诵读过程中抑扬顿挫、轻重缓急的处理,朗读富于美感。(40分)
(4)仪表台风。精神饱满,仪态大方,动作自然,与所诵读篇目的感情表达融为一体,服饰得体、美观,与所诵读篇目的基调吻合。(20分)
(5)表现形式如有创新可适当加分。
4、评委:与教师组相同,即各系党总支(副)书记、
5.比赛奖项学生组设: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4个,优秀奖若干。
报名表:
团总支 | 姓名(多人填于一格) | 班级 | 参赛题目 | 有无伴奏 |
领队姓名、联系方式(一般为团总支书记): |
注:随报名表报送诗稿电子文本、伴奏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