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院之星”海选活动方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20浏览次数:213

 

各团总支、团支部:

2010年,学院将迎来建校50周年华诞。为回顾总结和大力宣传建校五十年来的改革与发展成就,弘扬学院优良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开拓创新建设学院的热情,不断提升学院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学院将组织开展迎校庆系列活动,并将在2010年秋隆重举办建校50周年庆典。为积极筹备校庆晚会,选拔文艺骨干,发掘各类人才,特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航院之星”海选活动。活动细则如下:

1、 海选场次安排:

场 次

团 总 支

时 间

地 点

第一场

航海系团总支

机电系团总支

人文艺术系团总支

1141330

航海楼门厅

第二场

轮机工程系团总支

船舶与海洋工程系团总支

1161330

航海楼门厅

第三场

管理信息系团总支

交通工程系团总支

11111330

航海楼门厅

 

2、 以个人形式参赛,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报名表,交至各系团总支,10261600前由各系团总支统一报至学院团委。

3、 海选不设预赛、复赛、决赛,选手直接上台展示。

4、 选手上台展示才艺,简单自我介绍后开始展示。服装、道具自备,声乐类均采用无伴奏清唱。

时长不限(由评委根据现场展示情况裁定,无需太长)。

种类不限,声乐、器乐、舞蹈、相声、小品、杂技、魔术、哑剧、口技、戏曲、模仿秀、模特秀、脱口秀、朗诵、主持、各种球类、武术、轮滑、书法、绘画、摄影、手工、剪纸、插花、科技小发明……均可。一人可展示多种才艺。

5、 舞台背景、音响(手持话筒一个)、评委席由团委统一提供。

6、 奖项设置:

参赛者均可得纪念品一份,通过评委现场认定为“航院之星”者在整个海选活动结束后,可得航院之星纪念画册一份;并由团委专门组织培训,在12月底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颁奖晚会上再次展示风采。同时,登记注册为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成员,积极筹备2010年我院50周年校庆。

 

                                      

                                     20091019

航院之星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