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情满江海,扬帆航院”志愿服务活动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
目前,学院正在积极准备迎接省文明公寓、文明食堂专家组的检查和考核,为了倡导我院广大学生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修养素质的全面提高,保持优美整洁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情满江海,扬帆航院”志愿服务活动。本次志愿服务活动要求立足校园,以净化校园环境为主题内容,广泛开展相关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08、09级各团支部
二、活动安排:
序号 | 时 间 | 活动安排 | 责任部门 | |
1 | 11月18日 | “情满江海,扬帆航院” 倡议签名活动 | 团委 院学生会 | |
2 | 11月19日―11月30日 | 志 愿 服 务 活 动 | 清除景观路面 (贴瓷砖的路面) 口香糖污痕 | 各团总支 各团支部 |
清除乱张贴 “牛皮癣” | ||||
义务打扫 公共卫生区域 (包括宿舍区、田径场、各楼道等) | ||||
3 | 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 颁奖晚会 | 活动表彰 | 团委 |
三、活动要求:
1、本次志愿服务活动期间,各团支部都要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学生逐一开展三项志愿服务活动,活动结束后填写南通航院“情满江海,扬帆航院”活动情况汇总表,上交各系团总支。
2、本次净化校园活动由各团总支负责监督和考核下属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要求严密组织,全面参与,务求实效。各团总支于12月10日前推荐2-3个团支部(包括活动情况汇总表、总结和图片)报送团委参与评比。
3、在本次活动表现优异的团支部将被授予“情满江海,扬帆航院”志愿服务活动先进集体称号。同时,此次主题系列活动的考核结果也作为各团支部年终考核以及申报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的一项重要指标。
团 委
2009.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