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学生会】南通航院横幅悬挂管理制度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2-04-06浏览次数:8

南通航院横幅悬挂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横幅宣传的规范化管理,受学院党委办公室委托,院学生会外联部负责校园学生组织悬挂横幅的管理工作,现将校园悬挂横幅的管理制度公布如下:
1 院学生会负责的横幅悬挂场地为学院主干道、两个篮球场、两个田径场、食堂以及校园内一些公共区域。
2  各申报部门(外联部、社会实践部、各班级、各系级)悬挂横幅前必须到院学生会外联部填报申请表。
3  横幅内容必须健康积极向上,体现我院校园文化底蕴,杜绝商业性广告。
4  外联部初审后交院团委签署意见,团委同意后,横幅方可以悬挂。
5 公益性横幅(以班级、系级为单位的各种活动横幅,如学雷锋,五四青年等),向院学生会外联部申请,院学生会外联部签署意见即可悬挂,悬挂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6  横幅悬挂必须与申请时所填内容一致,并按指定地点悬挂。悬挂于篮球场的横幅,高度必须在四米以上,悬挂为水平方向,整洁、平整。如有违章,院学生会外联部将有权拆除并予以没收。
7  悬挂时间过期后,由申报部门自行拆除。若一周内尚未拆除,申报部门在之后一个月内无权申请悬挂任何横幅。
8  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所有学生组织横幅的悬挂。
9  未经批准而自行悬挂的横幅,院学生会外联部有权予以没收,悬挂部门在随后三个月无权申请悬挂横幅。
                    
      
          团委     院学生会
                            20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