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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桌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7-30 文章来源:资产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 访问次数:791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办公桌采购招标书 因办公使用需要,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采购办公桌(服务期限一年)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要求 办公桌款式:
备注:以上参数不接受负偏离(按实每半年结算一次,供货时提供环保证明) 二、投标人及标书基本要求 合格的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7、所提供产品必须具有明确的生产厂家,型号、规格与样品一致。 8、产品报价(含运输、安装、开票等费用)。 9、盖上单位公章及法人代表印章。 10、服务承诺细则。 1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者自行承担投标发生的所有费用。 12、投标书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三、投标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投标时间:2020 年8月13日09时30分 江苏省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黄老师0513-85960860(资产管理中心) 四、纪检监察: 电话:0513-85965510,举报邮箱:jjjc@ntsc.edu.cn。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2000元(递交形式:现金,不接受其它任何形式)在投标截止前同标书密封好一起递交,否则招标方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2、投标人在开标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招标人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3、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无息原额退还。 4、中标人保证金直接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5、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6、中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有权收取其全额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六、评标 1.投标结束后,由学院职能部门、使用部门、监审人员、财务处及行业专家组成的评标工作组评标。 2.评标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本招标书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若遇学院重大活动,时间另行通知) 3.评标结果将刊登在我院资产管理中心网页上。 七、违约处理 1.不能按时交付使用,每延误1天扣合同金额的5‰。 2.售后服务未能达到要求,每次扣质保金的10%。 3.参加投标者须严格维护招投标的公正性、合法性、合理性。一经发现违规者,一律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八、付款方式 供方中标后,将投标保证金转为质保金汇至需方的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帐号:320016423360525156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42577),在需方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经需方根据合同和标书条款验收合格,每半年支付一次费用,质保金在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由需方一次性付清。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招标办公室 2020.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