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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斯纳172飞机修复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5-06 文章来源:资产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 访问次数:456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赛斯纳172飞机修复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HYZB20210506030








招标方: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日   期:202156





赛斯纳172飞机修复项目

根据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赛斯纳172飞机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赛斯纳172飞机修复项目

二、采购数量:

三、采购预算:本项目修复预算为人民币6万元。

四、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 6万元,报价等于或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五、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文件自行下载。

六、合格的供应商具备的条件

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七、投标地点:

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资产管理中心办公室
217室。

八、投标时间:2021 5 26 09:30

九、联系方式:

石老师15006280187(智能制造与信息学院)

黄老师0513-85960860(资产管理中心)

十、纪检监察:

电话:0513-85965510,举报邮箱:jjjc@ntsc.edu.cn

十一、开标时间:时间另行通知

十二、开标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十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优质的服务,近五年内无不良纪录,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企业信用可以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提供以上网页的投标单位企业信用截图,未提供截图或失信的供应商资格审查均不予通过)。

  1. 投标人需具有航空器维修能力,应持有145维修资质,且具有维修塞斯纳172机型机体及部件项目许可及维修经历。需提供145维修许可证、许可维修项目证书等复印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一切与本项目所需的航材采购、包装、运输至甲方及安装等相关费用及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供货时所提供的所有航材等,不存在任何知识产权与版权的法律纠纷,可合法使用。

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上述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格审查时一次性递交,不接受补充资料。

十四、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收取投标证金人民币1500元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汇款至指定账户(户名: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320016423360525156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42577,银行转账时备注中注明“赛斯纳172飞机修复项目”保证金,现场带银行转帐回单备查,否则投标无效。



十五、投标须知及投标文件说明

(一)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份数和签署

1)投标文件技术标一份正本和肆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2)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技术标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

2)投标人应将商务标一份须单独密封,不得出现于技术标中。

3)密封后应标明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按招标方在投标规定的投标时间送至招标方。招标方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注:

(二)技术标部分

1.投标方资格审查资料

必须有的资料包括:投标书文件清单及页码索引,投标声明、廉政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不用此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投标人资质要求”中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

2.技术方案部分

综合实力(说明社会信誉及业内影响、企业规模、履约能力等)、近三年部分业绩合同(列出使用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合同等)、投标产品主要技术详细描述,技术支持方案,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所有文件项目列出清单并标清大项、子项、子子项的页码索引,否则视为不合格文件,不得参与评标。

(三)商务标部分

1)投标方报价为总价格,包含维修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中提及的所有航材及相关配件运输到甲方所涉及的费用以及包装、运输、设备安装与调试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

2)所维修航空器设备质保期3年。

3)一个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十六、项目资金兑付

修理完毕后,经需方根据合同和标书条款验收合格,需方向供方全额支付合同总价款(计XX元),供方向需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总体要求

1.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需在开标日期三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投标方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在法律范围内,若出现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中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二、项目技术要求

本项目拟对学校原有航空器“赛斯纳 172”进行修复,航空器出厂序号:SN:17281411,注册号:B-9337

(一)修复内容

  1. 飞机升降舵、方向舵、副翼舵面等操纵系统功能恢复(机械部分)

  2. 双侧座舱门、行李舱门修理至可开关状态

  3. 前机轮和主机轮轮胎更换

  4. 座椅修复至可移动状态(手动)

  5. 座椅(包套)与地面(地垫)装饰更换

(二)其他要求

  1. 以上修复除第5项外,修复所需的零部件应全部采用航材件,如遇特殊情况无法采用航材件,应做特别说明。

2、座椅包套材料为真皮,颜色:欧陆之风14-1;地垫为羊毛,深红色。

3、 拟参与投标的单位可在投标前进校对本项目情况进行考察(进校前请提前与项目负责人联系,办理入校相关手续)。

(三)项目清单(见表1













1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航材/其它物品名称

件号

数量

(单位)

航材/其它费

工时费

其它费用





 

三、产品服务(产品、安装、调试、培训要求)

1.投标产品按民航维修业相关标准执行。

2.项目实施阶段安排专业技术人员现场实施。

3.其它免费服务:提供本次招标航空器维护手册(电子版)一套。

 4.中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服务,经需方确认后签订合同;需方对合同有最终的解释权利。

5.合同签订后一周内完成航空器修复、安装及调试,如不能按期完成,每超过1天,中标单位应支付货款总额0.5%的违约金。

6.验收:由使用方及相关专家对修复后的航空器进行验收,中标单位需配合使用方完成验收工作。


第三部分  开标和评标

一、招标人组织开标。

二、评委会由有关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委会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三、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及相应的规定

开标后,招标方将组织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委员会有权向投标方质疑,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必须及时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

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五、评标方法及标准

1开标程序: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招标方将组成评标小组,确定控制价,开标时公布。低于控制价的为有效标,高于或等于控制价的为无效标。

2 、评标采用低价中标。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工作完成后,当场宣布评标结果,招标人将视情况对中标候选人进行进一步考察,考察结束后,在学院校园网上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时间为3天。

4、招标人将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5、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人的安排,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六)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评标委员会不向未中标方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若出现少于三家投标方进行投标的或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3、投标方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4、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作废标处理。

5、投标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招标控制价的作无效投标处理。评委会认定“以低于成本价竞标”,且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作无效标处理。

6、投标人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或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一律无效。

  

赛斯纳172飞机修复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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