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根据省委组织部《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几个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组通〔2018〕114号)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就做好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
认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基本要求,是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实际行动,是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抓手。
组织生活会要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升基层党组织组织力。
民主评议党员要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以“四讲四有”合格党员为标准,查找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努力使党员队伍形象更好、作用更强、群众更认可。
二、主要内容
组织生活会一般以支委会形式召开,也可结合民主评议党员一并进行,重点做好以下5个方面的工作。
1.突出重点组织学习。党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前,要采取领学宣讲、党课辅导、交流讨论等方式组织党员集中学习、相互交流。重点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敢于担当负责,狠抓工作落实,突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提高基层党建工作质量,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重要指示精神,学习掌握《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要把王继才同志先进事迹作为组织生活会的重要学习内容,会前党支部组织党员收看江苏先锋网视频《孤岛32年》。通过深化学习,准确把握党中央和省市委要求,准确把握党章等规定,把党支部职责任务搞清楚,把合格党员标准搞清楚,打牢开好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对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党支部要采取灵活方式,及时向他们提供学习材料,传达党组织相关要求。
2.普遍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与党员之间普遍进行一次谈心谈话,谈心谈话要诚恳听取党员对支部工作和班子成员的意见建议,注意了解党员工作生活情况、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对家庭生活困难党员、身心健康存在问题的党员,以及受到纪律处分或者组织处置的党员等,党支部委员特别是支部书记要重点谈,表达组织关怀,做好心理疏导,针对思想实际给予帮助和引导。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心谈话,带头听取意见建议,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的约谈,树好标杆、做好示范。
3.述职评议查摆问题。党支部根据党员人数等实际情况,以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形式,召开组织生活会,并组织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向党员大会述职,党员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作风等进行评议。党支部委员会着重从发挥政治引领作用、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定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联系服务群众、改进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摆存在的问题。党员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并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的方式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直接点问题、摆表现,不说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
4.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三分之一,详见《各党总支优秀等级比例分配表》(附件1)。对党员的评定意见要向本人反馈。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褒奖,上级党组织开展党内表彰一般应从中遴选。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进行教育帮扶。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按规定程序稳妥做好组织处置。对党支部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作为考核党支部的参考依据。预备党员可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
5.言出必行抓实整改。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要对着问题去,落在具体实事上,实打实、可操作,定一条、做一条、兑现一条,不放空炮,不搞大而全。党支部书记是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上级党组织和党员大会述职时,应报告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三、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确定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主题,精心组织推动,作出具体安排。各党总支要把握政策、细化举措,有针对性地加强指导,深入党员群众了解实际效果,指导所属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切实保证质量。要坚持目标导向、效果导向,严格落实《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十不准”规定》要求,减少不必要的台账、报表、材料,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须在3月20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安排由各党支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党总支请于3月25日前将《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等级汇总表》(附件2)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中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9年2月27日
附件:
1.各党总支优秀等级比例分配表
2.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等级汇总表
附件 1
各党总支优秀等级比例分配表
党总支名称 | 党员数 | 优秀等级数 |
机关第一党总支 | 64 | 19 |
机关第二党总支 | 44 | 13 |
后勤党总支 | 21 | 6 |
基础教学党总支 | 19 | 6 |
航海系党总支 | 33+10 | 10 |
轮机工程系党总支 | 30+10 | 9 |
管理信息系党总支 | 33+32 | 10 |
交通工程系党总支 | 26+4 | 8 |
船舶与海洋工程系党总支 | 35+11 | 11 |
机电系党总支 | 35+7 | 11 |
人文艺术系党总支 | 34+11 | 10 |
合 计 | 374+85 | 113 |
说明:“党员数”栏内“+”后为预备党员数
附件 2
2018年度民主评议党员评定等级汇总表
党总支(签字盖章)
序号 | 姓名 | 所在支部 | 评定等级 | 备注 |
优秀 | 合格 | 基本合格 | 不合格 |
1 | | | | | | | |
2 | | | | | | | |
3 | | | | | | | |
4 | | | | | | | |
5 | | | | | | | |
6 | | | | | | | |
7 | | | | | | | |
8 | | | | | | | |
9 | | | | | | | |
10 | | | | | | | |
11 | | | | | | | |
12 | | | | | | | |
1.此表由总支填写,将全体党员民主评议的评定结果作汇总,在相应等级栏内划“√”。
2.预备党员参加评议不评定等级,在备注栏内划“√”。
3.同时报送电子表至zuzhi@nt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