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发展对象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0-27
文章作者:
发布人:
王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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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年下半年发展对象推荐认定工作的通知

为吸收思想先进、表现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根据南通市委组织部2020年党员发展计划和《中共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现就做好今年下半年党员发展对象推荐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1.必须是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2.本人对入党有迫切要求,对党有正确认识,入党动机端正。

    3.一贯表现较好,符合党章第一、二、三、四条规定的党员标准。

    4.定期(一般每三个月)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的入党积极分子。

5.参加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并且考核通过的入党积极分子。

6.青年学生被确定为发展对象,一般应获得三等及以上奖学金或受到院级及以上表彰,综合素质测评一般应居本班级前30%

二、  确定发展对象的程序

    1.支部委员会详细听取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过程中的汇报及意见。

2.党支部以个别谈话、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意见。

3.党支部审阅入党积极分子档案材料。

4.支部委员会将党员、群众及培养联系人的意见进行综合,讨论决定后,确定发展对象人选,在公示无异议后,经党总支审议,报学校党委备案,并在学校党委备案同意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三、发展对象人选公示

对支部委员会研究确定的发展对象人选,党支部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党员和群众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个人或组织均可对公示对象思想政治、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向公示对象所在党支部反映。对待反映的问题,党支部要及时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实事求是地作出相应的结论和处理。

四、  发展对象名额分配

推荐教职员工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不限名额。推荐学生中的入党积极分子为发展对象,名额分配详见《2020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名额分配表》(附件)。

五、完成时间

各党支部在1113前完成发展对象的确定工作。

 

    附件:2020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名额分配表

 

 

 

                              党委组织部

                            20201027

 

 

附件

2020年下半年发展对象名额分配表

序号

党总支名称

发展对象名额

1

航海技术学院党总支

9

2

轮机工程学院党总支

6

3

船舶与海洋工程学院党总支

9

4

运输管理与经济学院党总支

22

5

交通工程学院党总支

11

6

智能制造与信息学院党总支

12

7

人文艺术学院党总支

6

 

合计

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