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根据江苏省高教学会2009年工作要点的安排,现就我院组织申报其重点资助课题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课题申报负责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者博士学位,不符合此项条件的课题申报负责人,需由两名正高职称人员推荐。
未完成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和省高教学会 “十一五”规划课题的个人不得申报本次重点资助课题。
二、选题的范围
1.改革开放以来江苏高教发展的成就、经验与未来发展研究
2.江苏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研究
3.民办高校与独立学院(民办二级学院)发展研究
4.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培养人才的机制研究
5.高校教学质量标准与质量管理研究
所选课题必须在上述范围内。
三、申报要求
本次申报的课题原则上一年完成,最长不超过两年。
四、评审与资助额度
全部申报课题由省高教学会学术委员会进行评审。对于通过评审的课题每项提供两万元左右的资助。
五、申报时间
请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力量进行申报。
特此通知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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