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09年“五一”放假的通知
各部门、系部:
经研究决定,我院2009年“五一”放假时间为5月1日―5月3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5月1日(周五)劳动节属法定假日,5月2日(周六)、5月3日(周日)为正常双休日。4月30日(周四)学生晚自修取消。5月3日(周日)学生晚自修正常,请辅导员(班主任)下班检查。
二、5月1日(周五),各班级原课表排定的课程自然取消。有关课程如因放假造成课时不足,任课教师可直接到所在系办理调课手续,以补足课时。
三、短期培训班及成教学员的放假时间与普通班学生一致,课程调整安排同普通班。
四、 “五一”放假期间,校园安全值班工作仍按照学期初下发的《校园安全值班表》执行。
五、5月1日―5月3日,教职工接送班车07:10发车,途经阳光、黎明花苑→晨苑→孩儿巷→汽运集团→虹景园→朝晖花苑(北门) →麦客隆→工农路沿线→校区,08:10自校区按上述线路返回。5月3日(周日),教职工接送班车另增加晚班班次,东西线各一辆, 18:30发车, 20:45自校区返回。
七、“五一”放假期间,学生管理部门应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在校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成教部要认真做好在校学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八、保卫处在 “五一”放假前和放假期间要加强安全工作督查,认真督促各部门与有关人员按照有关要求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请各部门、各系部妥善安排好有关工作,确保“五一”放假期间的校园秩序正常和安全稳定。
特此通知。
院长办公室 教务处
2009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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