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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身边的榜样——知识分子群像群塑” 活动的通知

来源:党委组织部(党委统战部、党校)发布时间:2019-05-09浏览次数:4421

各党总支:

   为深入推进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人感染带动身边人弘扬爱国、奋斗、奉献主旋律,根据江苏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关于开展“身边的榜样——江苏知识分子群像群塑”活动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身边的榜样——知识分子群像群塑”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选范围及数量

1.推选范围。学院发展历程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如各类专家、劳模、名师、先进个人、创新创业人才等。

2.推选数量。分级分层推选,各总支结合自身实际和人员情况,本着实事求是、群众认可原则,逐级择优推选,原则上每个总支推荐1个先进典型,成就贡献特别突出,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的可不受名额限制。

二、选树对象基本条件

1.胸怀祖国、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艰苦奋斗、开拓创新精神,勇于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把个人理想自觉融入国家发展、江苏发展、学院发展,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兢兢业业、无私奉献;

3.在所属领域有突出造诣或建树,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学院发展作出杰出贡献;

4.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历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三、工作安排

1.广泛宣传发动(5月10日前)。各党总支要通过动员部署、集中学习,教育引导广大教职工统一思想、深化认识,营造活动开展的良好氛围。

2.开展典型推选(5月20日前)。以所在党总支为主体,对照选树标准,经党总支研究确定、作出鉴定后择优向学院推送。

3.注重引领示范。把开展“身边的榜样——知识分子群像群塑”活动,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结合起来,融入日常工作。充分发挥典型作用,通过开展向榜样学习或竞赛活动等方式,激励更多人才“爱国、奋斗、奉献”,达到“选树一个、影响一片、带动一批”的引领示范效果。

四、工作要求

1.明确专人负责。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把开展“身边的榜样——知识分子群像群塑”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明确专人负责,迅速推进落实。

2.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既不降低标准,也不拔高典型,确保立得住、叫得响、推得开,经得起群众和历史检验。

3.做好材料收集。所有推选典型均应附上相应的人物简介、主要成就和学习、工作、生活故事等先进事迹材料以及相关图片音像资料,尽可能多角度详细展现人物风采。

4.认真总结报送。各党总支于5月20日前将推荐典型的人物简介(200字左右)、主要成就和先进事迹(2000字左右)、图片(3-5张)报送到组织部,电子稿发送至:zuzhi@ntsc.edu.cn。


党委组织部

2019-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