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管理与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方案

发布者:王强发布时间:2024-01-12浏览次数:1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运输管理与经济学院转专业考核工作小组研究,现制定运输管理与经济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学生转专业考核方案公布如下:

、成立考核工作小组

组长:刘庆广

成员:杨燕、苏敏、陈燕、缪艳菲、蔡卫星、刘银芬、梁迎春、孙峰、夏存霞

秘书:蔡卫星

接收名额、考核办法及报名条件

序号

专业名称

接收名额

考核方式

备注

1

港口与航运管理

10

面试


2

交通运营管理

10

面试


3

现代物流管理

10

面试


4

关务与外贸服务

10

面试


5

电子商务

10

面试


6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

10

面试


7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10

面试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

1、面试:(学习能力、专业意向测评)(50%

1)个人陈述(40%

时间:3分钟内

考核范围:个人及家庭情况、学业基本情况、获奖情况、申请转专业理由、对所申请专业的理解、今后的学业设想、第一学期的综合表现等。

2)综合素养考察(40%

时间:3分钟内

方式:由考核小组成员进行综合考察,现场提问,学生现场作答。

考核范围:考核面试学生对专业的基本认知、学生的创新思维、完成学业的能力、将来从事本专业的意愿和志向、思想政治表现等内容。

3综合评价(20%

考核小组成员根据学生面试表现进行评分,以考核小组的平均成绩作为最终面试成绩。

  1. 综合素质测评成绩(50%

考核小组成员调取学生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

四、考核时间与地点

1)面试时间:2024228

2)面试地点:崇仁楼303会议室。

五、成绩与录取

如报名人数小于接收人数,则直接录取;

如报名人数大于接收人数,开展面试,

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第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50%) +面试(50%);按综合成绩排序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六、咨询与监督

咨询地址:崇仁楼302室                 咨询QQ:513217399

咨询电话:13815217510                 联 系 人:苏老师

监督电话:0513-85960959               监督联系人:刘老师

七、其他要求及说明

1.申请转入运输管理与经济学院各专业的学生须符合学校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转专业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明确的转专业基本条件

2.申请转入运输管理与经济学院各专业的学生应密切关注运输管理与经济学院网站的公告信息,以免错过时间。

3.学生凭有效证件(学生证或身份证)参加考试,不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

4.其他未尽事宜由运输管理与经济学院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3 附件3:转专业考核方案汇总表.xlsx


运输管理与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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