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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批青年科研骨干培育对象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09     来源: 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

为了激发我院教师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科研队伍建设,进一步培养青年科研骨干力量,从而提升学院整体科技竞争力,学院决定遴选第三批青年科研骨干培育对象。具体申报、评选、资助和管理相关要求详见《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青年科研骨干管理办法》(附件1)。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名额

青年科研骨干每两年评选一次,每次评选产生的青年科研骨干培养对象不超过10名。符合评选条件的人选超过规定名额时,择优确定。

二、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觉悟,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较强的创新能力、钻研精神和团队协作能力。

2.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任职,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11日后出生),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较扎实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能独立或协作开展科研工作。

3.评选活动开展前年内应符合下列条件两项及以上:

1)获得市厅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哲社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前3名);获得省级人民政府颁发的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哲社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前5名);或获得国家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哲社成果奖的主要贡献者(前10名);

2)作为第一作者,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二篇及以上;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重要刊物上发表专业学术论文一篇及以上,并被EI(工程索引)或SCI(科学引文索引)收录;

3)作为第一负责人申请获得或主持完成市厅级科研项目1项及以上;

4)取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及以上(前3名)或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及以上(排1);

5)作为第一负责人解决企业生产、科研中的技术难题,累计技术服务经费5万元及以上。

4.尚未进行考评或考评不合格的青年科研骨干培育对象不得申报;已获得学院博士科研基金资助的人员不再申报。

三、申报办法

1.符合青年科研骨干评选条件的人员,采取个人申报的方式,经所在部门推荐,填写《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青年科研骨干申报表》(附件2),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2.学院青年科研骨干评审委员会在听取申报人陈述基础上,对申报人选的科研成果、科研能力进行评审,择优推荐出青年科研骨干培养对象,并进行公示。对评选结果有异议的,异议人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学院自收到异议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异议申请人和有关部门。

四、申报材料要求

请申报人员递交纸质申报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三份)和佐证材料(一份)至学院科研与技术服务处(崇德楼214),申报表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申报截止时间:2021426

 

联系人:王慧

联系电话:138 6198 6139 (短号66139

邮箱:wanghui@jssc.edu.cn

 

附件1: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青年科研骨干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2:《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青年科研骨干申报表》

                                                     

科研与技术服务处

                                                                                     附件1: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青年科研骨干管理办法.doc附件2: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青年科研骨干申报表.doc20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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