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网络管理规定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03-05浏览次数:3307


一、总则
(一)为规范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的管理和接入服务、信息服务,维持学生宿舍网络的正常运行,促进校园网健康发展,更好地为学生服务,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二)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楼的入网用户,必须遵守本规定。
(三)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公寓网)接入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作为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及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的一部分,接受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和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的管理并遵守其有关规定。未经网络中心允许,不得私自接入其它网络。
(四)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和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网络中心针对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及其用户所制定的所有规章制度同时适用于本网及本网的用户。
二、管理
(一)学院成立“学生公寓网络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网络中心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实训设备处、网络中心、学工处、公寓管理中心、保卫处、财务处、事业结算中心的负责人组成,下设机构有用户服务部、技术服务部、财务结算部等。
(二)公寓网的运行与维护由网络中心负责。所有楼内信息插座及其以上的网络线路、布线槽、网络设备、机柜内跳线等,统一由网络中心负责安装、维护、连接、设置。未经网络中心许可,任何人不得占用、更换、损毁,不得改变其位置、形态、性能,不得改变其连接关系、运行状态、系统配置,不得登录网络设备。
(三)网络管理员或网络维护公司受网络中心的委托,负责公寓网相关工作,包括用户入网的审批,资源分配,用户入网设备的确认,所管网络及信息服务的监管,用户技术支持,网络故障检测,用户数据的收集、统计、备案、上报,违规事件的处理等。
(四)公寓网所在各楼设备间的安全和供电,由公寓楼管理单位保障。
三、接入
(一)所有已经连网的学生宿舍楼中的学生,如接受本管理办法全部条款,其自备计算机可以在其宿舍内接入公寓网。
(二)同一房间内的在住学生,享有平等的网络接入权。
(三)学生自备计算机接入公寓网之前,必须向网络中心网络技术部提交经审批同意的申请表,其使用的网线、网卡等网络设备须经网络中心网络技术部认可。经批准和认可后方能接入公寓网成为合法用户。
(四)用户对网络管理员所分配的网络地址在有效期内享有使用权。任何人未经网络管理员分配,不得擅自使用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所拥有的IP地址。
(五)一个信息点只能接入一台计算机。不得私拉乱接,未经网络中心许可,不得私自安装交换机、小路由器和集线器,不得把个人计算机用作代理服务器。
四、信息
  所有公寓网入网计算机不得提供信息服务,例如Telnet、E-Mail、FTP、Web、BBS、网络游戏等。
五、运行
(一)公寓网所有用户应该遵守网络礼仪和信息道德规范,不得使用公寓网从事危害公共安全、损害公众利益、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窃取或泄露他人秘密以及有伤风化的活动,不得通过公寓网查阅、复制或在网上发布、传播含有上述内容的信息。
(二)公寓网用户的通信自由、通信秘密及用户人身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利用公寓网予以侵害或剥夺。法律或有关管理办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公寓网用户在按规定入网后,有权了解公寓网使用性能、用户端的配置参数与方法和系统当前的运行状态;有权就其在使用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向网络中心或其委托的服务公司咨询。
(四)网络中心网络管理员应该及时了解、掌握所管辖网络的连接及信息服务运行情况。可以根据需要采取措施,监视、记录、检测、防范、制止、查处公寓网内违反有关规定的人或事。
(五)网络管理员可以根据需要对所管网络进行安全性和可靠性检测。检测应经网络中心同意,并提前通知检测所涉及的用户,不得侵害用户的正当权益。
(六)用户在网络的使用中,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人或事应该予以制止并向网络中心反映、举报,协助有关部门或管理人员对上述人或事进行调查、取证,向调查人员如实提供证据。
(七)公寓网的所有用户和网络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保密机关、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保卫处、上级网络管理单位、学校公寓管理单位等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的管理和监督。
(八)用户有权拒绝身份不明人员行使网络管理员的职权;有权对公寓网及其运行、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如对公寓网的现状或网络管理员或服务公司的工作不满,有权向网络中心投诉。
(九)公寓网所有用户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网路租用费。
(十)网络中心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采用新技术,调整网络结构和系统功能,变更系统参数和使用方法,排除系统隐患,无须征得用户同意。但如果上述工作可能影响用户的使用性能和使用方法,网络中心应预先通知相关用户和网络管理员。
(十一)所有入网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杀毒软件并定期升级。如果因杀毒软件问题导致计算机中毒并影响到校园网安全,网络中心有权终止其网络使用并强制安装杀毒软件,其发生的费用由用户承担。
六、维护
(一)网络中心负责宿舍信息端口以上的网络维护。
(二)信息端口以下网线、计算机等的维护,由用户自己负责,网络中心可以提供有偿服务,收费不得高于市场标准。
七、相关责任
(一)学生宿舍内信息端口由学院提供,每床位对应一个端口,所住学生负有保管职责,任何人为损坏须赔付成本费50元。
(二)用户必须对其使用网络的行为所产生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公寓网各管理机构和网络管理员对系统运行过程中一切非人为因素所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三)公寓网用户违反本办法对他人构成侵害的,必须补偿其给被侵害人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
(四)对违反本办法情节严重的,必须立即停止相应网络连接或信息服务,责令当事人写出包含详细情况的书面检查送交网络中心。
(五)网络中心对违反本办法的公寓网用户可根据情况对当事人作以下处理:
1、警告
2、勒令改正
3、取消入网资格3至60天
4、终止相应网络服务
5、建议其所在系部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纪律处分。相关系部在接到网络中心依本规定提出的处分建议后,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予以采纳。
(五)网络管理员工作不尽职,网络中心给予警告。对警告无效或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的,网络中心给予相应处理。
八、附则
(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本办法由网络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