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年国内访问学者推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8-06-09   浏览次数:0

 

一、省教育厅文件精神
1. 名额:全省35人(全部用于高职高专院校);每校可推荐1人,教育厅从各校推荐的人选中产生35人。
2. 推荐人选须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本校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
(2)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具有硕士学位和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推荐人须根据《2009-2010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自己积极主动地与接受学校及其导师联系好,并征得导师同意。
二、学院推荐工作
1. 各系部负责人组织推荐候选人,每个系部分别推荐1人。
2. 推荐程序及时间要求:
(1)各系部召开动员会,组织推荐;被推荐人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一份),并附上科研工作及主要成果(包括论文、教材、课题等)的复印件,经系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3月4日前将推荐人选及所填写表格报人事处。
(2)学院推荐,确定推荐人选1人。
(3)院长办公会议审定。
(4)上报省教育厅。
3.说明:
《教育部人事司关于做好200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2009-2010年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高等学校、专业、导师及课题目录》、《2009-2010年度高等学校接受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收费标准一览表》、《2009-2010年度高等学校接受国内访问学者工作通讯录》可从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网页http://www.train.whu.edu.cn上查询和下载。
 
 
                                                            人事处
                                                 200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