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陆校松发布时间:2022-11-17浏览次数:20

各二级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整体教学安排,本学期期末统一排考定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进行,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试方式

所有在校生以线下方式考试,尚未返校的学生(含整班建制西藏班、青海班学生;部分未返校学生)以线上方式考试。尚未返校,且无法按照要求完成线上考试的学生,须自行办理缓考申请,逾期未办理的视为缺考。各二级学院在确定各班级学生考试方式后,填写《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方式统计表》(见附件1)于2022年11月28日前报教务处。

二、考试命题

1.整班建制的西藏班、青海班,所有考试课程由任课教师进行线上考试A、B卷命题;所有学生均已返校的班级,或仅个别学生未返校、且该学生申请了缓考的班级,所有考试课程由任课教师进行线下考试A、B卷命题;部分学生已返校、部分学生未返校且申请正常参加线上考试的混合情况班级,所有考试课程由任课教师进行线下考试A、B卷和线上考试A、B卷命题,两类试卷需不雷同。

2.线上考试用卷,教师要充分考虑课程性质及线上考试的特点,科学合理命题,重点考察学生对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及对问题的分析解决能力,最大化保证课程考试的公平公正和考试效度。

3.所有试卷(含线上试卷与线下试卷)的命题工作按照正常流程完成审批手续后由各二级教学单位教科研科长汇总交教务处109室,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同时提交《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线上考试课程信息汇总表》(附件2)。

三、考试地点及具体时间

1.线下考试各场次地点、具体时间及监考人员安排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后另行通知。

2.线上考试在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月2日进行,具体各场次的考试时间及线上考试平台由任课教师自行确定,任课教师需提前通知学生并指导学生做好考前的设备测试等准备工作,考试过程中严格线上监考,做到考试留痕。

四、其他要求

1.各二级学院要提前做好学生考试方式的摸排工作,根据课程性质、授课方式合理选择考试方式,同时对应相关命题要求,组织好任课教师完成线下、线上考卷的命题工作。

2.各二级学院要组织任课教师对西藏班、青海班等线上学习的学生加强考前复习与指导,提供充足的复习资料,切实提高期末备考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3.各二级学院要及时将期末考试安排通知到各班级学生,确保学生及时了解考试安排信息,按时参加线下或线上期末考试,或提前办理缓考手续。

4.各二级学院应于考前做好学生考试诚信教育和教师监考纪律培训工作,切实增强学生诚信考试的自觉性和教师维护考试秩序的主动性。

5.参加线上考试的考生须仔细研判线上考试要求,如不具备参加线上考试的条件,需自行办理缓考申请。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1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方式统计表.docx附件2 2022-2023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线上考试课程信息汇总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