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换证时限
1.根据《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结业换证流程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可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学生在结业后一年内,由本人申请,教务处批准,参加不及格课程的重修,补满学分后可换发毕业证书,毕业时间按发证时间填写。我校结业学生应在结业后一年内及时办理换证,如因航海类专业海上实习或其他特殊情况无法在结业后一年内完成换证的,经学校批准后最迟须在学校规定的最长修业年限内完成换证。逾期仍不能达到毕业要求的,作永久性结业。
2.学校每学期集中进行1次结业换证工作,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月和9月(具体根据教务处当年的重修考试安排确定),其它时间原则上不受理结业换证申请。
二、换证流程
流程简图:
详细流程:
1.学生规定年限内按照学校教务处、二级学院统一安排参加补修、补考、完成毕业设计(实习)等。补考报名及考试工作安排根据教务处相关工作要求执行,学业未合格内容以教务处查询为准;
2.符合毕业条件学生在学校规定时限内,按照学校当年集中办理的时间要求(一般为每年的3月和9月,具体时间根据见当年学校通知)向原所属二级学院领取申请结业,并填写《结业证书换证审批单》;
3.二级学院审核学生离校手续(含欠费)、学籍信息等;
4.学生凭《结业证书换证审批单》至教务处审核确认学业达成情况;
5.学生本人或二级学院集中将《结业证书换证审批单》送一站式服务中心105学生工作处学籍管理科,学工处定期集中进行结业换证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
6.学校审批;
7.制证、公告或预约领证时间和地点(学工处或各二级学院)
8.学生按公告或预约时间地址签领证书;
9.学信网标注。
三、所需材料
1.结业证书原件(如未领取,该项可忽略)
2.本人身份证
3.《结业证书换证审批单》
四、毕业证书领取
1.领取时间:制证后5个工作日内学校学工处会公告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请学生及时关注,学生或所在二级学院也可以至学工处预约领证时间和地点。学生应在公告和预约领证时间起10个工作日内领取证书。公告查询方式如下:①学校官网-学生工作处网站-学籍学历-通知公告-结业换证《毕业证书》领取公告;②扫描如下二维码:
《毕业证书》领取公告查询
2.领取地点:学生工作处(一站式服务中心105室,联系电话:0513-85965565)或各二级学院学生科、辅导员处等(具体根据公告或预约安排)。
3.领取方式:根据公告或预约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身份证领取;如他人代领须有委托书1份(双方签名),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