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有关工作的通知》(苏教助函〔2022〕9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要求及精神,经学生申请、二级学院推荐、学校评审组评审,得出国家奖学金申报推荐排名,拟推荐排名前17名同学申报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如推荐上报省级审核的17名同学有审核不通过的,则根据国家奖学金综合评审得分排名,由第18名 网络3202刘栩彤、第19名海驾3203唐伟轩、第20名无人机3201朱宇辰、第21名新能源3201徐福建同学依次替补,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11月3日至11月10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工作处或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郁则青 联系电话:85960836
蔡冬林 85965510
学生工作处 纪委办公室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