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苏教助〔2019〕1号)、《省教育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教助〔2021〕1号)、《江苏省财政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达2022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2〕98号)以及学校相关规定的要求,经学生申请、班级认定评议、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工作处审核、学校评审组审定,我校完成了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以及国家助学金申报评审工作,现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及国家助学金(不含退役士兵)拟发放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12月6日至12月9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工作处或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郁则青 联系电话:85960836
蔡冬林 85965510
附件:江苏航院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公示.xlsx
江苏航院2022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不含退役士兵)-公示.xlsx
学生工作处 纪委办公室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