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江苏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格复查和发放的通知》的精神和要求,经各二级学院对2022年秋季学期获得国助学生资格复查、学工处审核、学校评审组审定,现将拟获得2023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名单予以公示,详细名单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5月9日至5月12日。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告知学生工作处或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郁则青 联系电话:85960836
蔡冬林 85965510
江苏航院2023年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发放明细表-公示.xlsx
学生工作处 纪委办公室
2023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