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院系两级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1.院级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担任组长,以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

2.系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学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二)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研与技术服务处等作为主抓学风建设的职能部门要做好部署、检查、指导和服务工作。

(三)各系要把学风建设纳入本院工作的重要日程,党政一把手要亲自抓,分别制定本系学风建设的具体方案,辅导员要全程参与并指导班级的学风建设。

(四)学院团委要组织和指导学生会、社团等组织积极开展生动活泼、具有特色的校风、学风建设活动。

(五)宣传部要做好活动氛围的营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