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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8-10-07 文章来源:资产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 访问次数:538

1、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各项管理制度和设备操作规程均应放大上墙。
2、实验室有防火、防盗、防爆炸和防破坏的基本设备和措施。
3、每个实验室有一名安全检查员,负责日常安全检查工作。
4、实验室不得堆放与实验无关的杂物,实验设备和仪表应摆放整齐有序。
5、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和贵重仪器设备,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保管,分类存放,责任到人。严格执行危险品管理办法,控制使用数量。使用剧毒药品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6、规范使用电器,安全用电,按章处理“三废”。
7、学生在实验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气源停止实验,并报告指导教师,及时进行处理。
8、学生实验时,必须在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的指导下按操作规程进行。
9、使用电炉等电热设备时,应有专人看管,经常检查,严禁私接电源、私烧电炉和电热设备。室内使用明火时,必须避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并有专人负责,不得擅离岗位,确保安全。
10、盛装压缩气体的钢瓶、减压阀,应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验。
11、下班前做好安全检查,切断水源、电源、气源、火源,关闭门窗。
12、每个实验室必须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在工作日志中记录自查情况,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全院大检查每年不得少于2次,由学院综合治理委员会组织实施,并作详细记录,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
 
 
教务处
2003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