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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ZB20211106117充电桩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6 文章来源:资产管理中心(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采购管理办公室) 访问次数:1884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充电桩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HYZB20211106117 招标方: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日 期:2021年11月6日 充电桩建设及运维服务项目招标文件 根据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对我校充电桩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充电桩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 二、采购数量: 1.充电桩建设:8个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点(8台充电桩,约80个充电位);2个汽车充电桩点(4台充电桩,4个充电位),共计约84个智能充电位。实际建设过程中,招标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增减(选址情况见招标项目要求,建议投标方实地勘察)。 2.运维服务:服务期五年,自2021年12月1日-2026年11月30日。服务期满后,招标方将重新招标或做其他规划。 3.充电桩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包括设备购置、建设施工、运营服务、维修、配件等所有保障充电桩运行的费用)。 三、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文件自行下载。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人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条件 (二)投标人能提供相应的技术及优质的服务,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三)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承诺一切与充电桩建设及运营管理有关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不存在任何的知识产权与版权的法律纠纷,可合法使用); (四)被授权代表须提供社保基金交纳证明材料(本单位最近一年,需由社保基金中心提供); (五)提供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录的材料。(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后打印) 以上要求,由投标人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并盖章。 五、投标地点: 送达地址: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西大门外北侧创业园南楼一楼评标室。 邮寄地址: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崇德楼217室资产管理中心。 六、投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09时30分 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截标时间前,将符合要求的投标文件送至或寄至(以标书到达时间为准)招标人。 七、联系方式: 姜老师0513-85960814(后勤处) 黄老师0513-85960860(资产管理中心) 八、纪检监察: 电话:0513-85965510,举报邮箱:jjjc@ntsc.edu.cn。 九、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须知及投标文件说明 (一)投标文件的基本要求 1.投标文件编制 (1)所有复印件、扫描件等资料须加盖公章,并入册。 (2)所有文件资料需装订成册,列出内容目录,并标清各项页码索引。 (3)投标文件技术标一份正本和肆份副本,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要明确标注投标人全称,“正本”、“副本”字样。 (4)投标文件正本须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副本可复印,但须加盖单位公章。 2.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投标人应将技术标正本和副本一起密封。 (2)投标人应将商务标一份须单独密封,不得出现于技术标中。 (3)密封后应标明招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边缝处加盖单位骑缝章或骑缝签字,并注明于开标前不得启封。 (二)投标文件的组成 1.资格审查资料部分 必须有的资料包括:投标书文件清单及页码索引,投标声明、廉政承诺书、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人投标,不用此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或其他许可证复印件和“投标人资质要求”中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 2.技术响应部分 提供投标产品各种证书及主要技术参数详细描述,技术支持方案(企业认证、企业业绩、设备技术要求、施工组织方案、运维及安全保障方案材料等),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承诺。 3.商务报价部分 (1)投标人报价为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费用、施工费用、安装费用、平台系统服务费等与本项目相关的全部费用。 (2)一个标的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招标方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3)投标人报价由汽车充电桩的建设单价、运维服务及维修单价和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建设单价、运维服务及维修单价、充电桩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5年总价等五部分组成。所有单价仅作为招标方后续增补设备参考单价,不作评标依据,评标以充电桩建设和运维服务项目5年总价为依据。 建设单价为建设单个充电桩所需全部相关费用总和,即投标人中标后为完成设备安装和调试等全部工作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中标人承担的材料费、人工费、其他摊入费用、税金等全部费用和要求获得的利润以及应由中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等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运维服务及维修单价为中标方运营维护及维修单个充电桩一年的费用。 (4)商务标报价清单。
注:投标人在报价中写明费用明细。 十二、项目资金兑付 1.履约保证金: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五天内,将履约保证金(合同价格的3%)汇款至指定账户(户名: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通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账号:32001642336052515609,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0004660042577,银行转账时备注中注明“充电桩建设与运维服务项目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结束后若无违约情况,履约保证金由招标方无息返还。 2.充电桩建设和运维服务费:在中标人现场安装调试(或服务)完毕后,经招标人根据合同和标书条款验收合格,招标人支付合同总价的40%,剩余费用按年度共分5次支付,每年度服务结束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2%。 十三、完成时间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应完成本项目施工并验收。服务期内按合同及标书条款完成运维服务。 十四、违约处理 如不能按期完成及通过验收,每超过1天,中标单位应支付合同价总额0.5%的违约金。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一、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1.投标人一旦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即被视为接受了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任何异议,均需在开标日期三天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2.投标人须对所投产品、方案、技术、服务等拥有合法的占有和处置权。在法律范围内,如果出现文字、图片、商标和技术等侵权行为而造成的纠纷和产生的一切费用,招标人概不负责,由此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承担相应后果,并负责赔偿。中标人为执行本项目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等归招标人所有。 3.充电桩选址与设置情况(可现场勘查)
注:根据招标人需求变化,合同期内有权以中标单价追加设备数量。 4.项目建设方案 4.1建设模式 (1)投标方提供相关设备及服务。 (2)投标人提供智能充电桩设备及辅材、安装、调试直至交付使用。 (3)合同到期后,投标方自行拆除所有设备设施。 4.2收费标准: (1)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不收取充电费用。 (2)汽车充电桩由中标方提供服务平台计量充电电量,按南通市供电公司电费标准代收充电费用。招标方对汽车充电桩挂表计量用电量,中标方按招标方缴费通知根据挂表电量向招标方支付电费。挂表电量与平台统计电量不一致的,以挂表电量为准。如挂表电量与平台统计电量出入较大,招标方对电表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协商计量方式。 (3) 招标方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调整收费标准。 5.投标人应认真勘察施工现场,复核施工工程量,且应自行考虑因各种困难因素发生的费用,以后不得以此为由提出额外增加费用的要求。 6.投标人报价中应包含所有设备购置费、工程材料费、搬运费、施工费、脚手费、税费、运输费等各方面的费用。 二、项目技术要求 1.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基本要求 1.1拟采购户外壁挂式交流充电桩。所提供的充电桩应符合国家标准。 1.2基本构成:交流充电桩由外壳、功率变换、电气保护、充电控制、计量、人机交互和通讯部分组成。 1.3产品规格:
2汽车充电桩基本要求 2.1拟采购户外落地、一桩一充式交流充电桩。采用单相或三相交流电,不支持快充。所提供的汽车交流充电桩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2.2基本构成:汽车交流充电桩由桩体和交流充电连接装置构成。桩体包含主电源回路、控制单位、人机交互单元、计量计费单元等。 2.3产品规格
3.使用功能要求 3.1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能够兼容主流车辆充电需求;汽车充电桩能够兼容主流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充电需求。 3.2充电设施、设备布局设计合理灵活,方便使用,提高使用率,尽量减少对现有道路、设施等的使用产生影响。 3.3系统要求:智能充电桩必须是以平台化管理的大数据架构系统;可查看站点信息、用户信息、设备信息、设备在线状态、用电量、充电起止时间、消费情况、充电状态、结束类型等;电量充满后系统发送提醒短信。 3.4识别要求:智能识别不同车型的充电功率、充电时长和结束等状态。 3.5计量计费要求:内置独立电能计量装置,能计量单次和累计的充电电能并将数据上传至平台;按电量计费,断电后自动退费。 3.6安全保护要求:充电桩具备检测功能,出现过载、过压、高温、漏电等情况时启动充电保护并自动断电,系统推送账单信息至客户端。 3.7支付功能要求:支持扫码支付、远程支付。具备按电量计费功能和按时间计费功能,充满自动断电并据实收费、退费。
三、施工要求 1.中标人应做到文明施工,保持施工现场内外清洁卫生,并符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规定和招标方的要求,主动接受招标方的监督和管理。及时清运垃圾,做到即出即清,不得堆放在学校范围内。所有施工垃圾由中标人负责清运,由清运产生的费用和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2. 施工过程中施工人员应安全施工,若由于施工不当,所产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负全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3. 中标人施工过程中应负责对周边设施的保护,不得损坏周边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四、安全保障 1.充电桩经招标方组织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使用。投标人须向学校提供全新的、安全检验合格的设备,确保设备、平台和现场的安全,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设备安全:设备具有过流、过压等异常情况自动断电、充满自动断电等功能;设备每路有单独保险丝物理保护;设备具有独立电源。 3.平台安全:平台可实时监控故障、具备异常报警功能。 4.现场安全:根据国家标准配备警示牌、消防设施。 五、运营服务及维修要求 1.运营单位使用云平台实时监控运营情况,记录充电信息、安全警报提示等信息。用户可通过APP等查看充电状态等信息。 2.提供7*24小时技术支持及上门服务,每个充电桩在显著位置公示使用说明、安全提示和报修电话等信息。接到报修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解决问题,严重问题48小时内解决。 3.运营单位负责设备、设施及平台等的维护、升级,保证提供终身技术支持服务。 4.投标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及维修,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对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并负责平台的管理运营,保障反馈渠道通畅、反馈及时。设备耗材及零部件由投标人提供并承担费用。 5. 充电桩保质期五年,投标人保障五年内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第三部分 开标和评标 一、招标人组织开标。 二、评标小组由有关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比较。评标小组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独立评标。 三、对投标文件的审查及相应的规定 开标后,评标小组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文件是否恰当地签署。如果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若文件大写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大写表示的数据为准。 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评标小组有权向投标人质疑,投标人法人或被委托人必须及时答疑及澄清其投标内容。 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五、评标方法及标准 1.开标程序:资格评审→技术标评审→商务标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2.评标办法 2.1采用综合评分法,即投标文件满足本招标书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各投标人的评审后最终得分为所有评标小组成员所评定分值的平均值(保留2位小数)。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商务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2.2评分项目(总分100分)
2.3评分细则 商务标评分细则:
技术标评分细则:
2.4注意事项 2.41评分细则中的得分项需提供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未提供则不得分。 2.42不高于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有效报价。 3.若第一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中标,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若第二中标候选人弃标的,则由第三中标候选人中标,依次类推。中标价对应各投标人投标价。 4.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工作后,形成评标记录,报学校审批后,在校园网上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1个工作日。 5.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招标人查实第一中标候选人存在弄虚作假、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中标顺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或依法重新招标。 6.招标人将在公示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按招标人的安排,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七、其他注意事项 1.评标小组不向未中标人解释未中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若出现少于三家投标人进行投标的或有效投标不足三家的,将重新招标或采取其他方式采购。 3.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用。 4.投标人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或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其投标一律无效。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一、投标声明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投标人全称)授权 (姓名) (职务)为全权代表,参加你院*****采购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并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进行投标(投标内容及价格以投标文件为准); 2.我方完全同意放弃对招标文件有误解的辩解权利; 3.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如果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选择的评标方法;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 名:性别:年龄:______ 职务:系:(投标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法人章): 日 期:年月日 (粘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委托书(说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用此委托书) 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兹委托 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采购项目招标活动,全权代表我单位处理有关事宜。附全权代表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单位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粘身份证复印件) 四、廉政承诺书 一、为了保证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标活动的公平竞争,促进廉政建设,我公司承诺在参加学院采购活动时做到遵守法纪、法规和廉政建设各项规定,诚实守信,坚决拒绝商业贿赂,不发生如下不当行为: (一)不向采购组织方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提供以下不正当利益: 1.以任何理由送给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高档礼品; 2.报销或支付应由其个人负担的费用; 3.宴请或邀请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 4.其它行贿及提供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二)不和他人串通,或者利用不正当手段谋求中标。 (三)违反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影响工程质量和供应质量 二、我公司如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自愿接受学院采购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及其相关法规和《南通市市场廉政准入暂行规定》(通纪发〔2005〕28号)给予的如下处罚: 1.参加采购的成交无效; 2.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3.对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告; 4.三年内禁止参加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集中采购活动; 5.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承 诺 人: 承诺单位(盖章): 五、投标人资质材料 注:投标声明、廉政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如是法定代表人投标,不用此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佐证材料。 六、技术支持方案 注:企业认证、企业业绩、设备技术要求、施工组织方案、运维及安全保障方案等材料。 七、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根据招标文件相关要求,我方对该项目做出如下产品质量承诺: 1.产品都属于厂家正品产品: 2.产品“三包”内容: 3.质量问题的处理: 4.质量投诉的处理: 5.其它: 企业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八、其他材料 九、商务标报价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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