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1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亚辉发布时间:2023-11-10浏览次数:56

各二级教学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2023-2026)第一轮考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本学期的考核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本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时间由学校统一安排:

1.校级考核:1122日下午1:30,地点为崇川楼110报告厅;

2.院级考核:11258:30,地点由各二级教学单位自行安排。

二、被考核对象

校级考核对象由各二级教学单位在本部门中层、正高级教师或院级考核组成员中自行推荐,原则上为本单位教学副院长(副主任),每单位1人;院级考核对象根据各二级教学单位三年考核计划进度安排进行编排。具体名单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被考核教师从本学期担任的实际教学任务中选择一门课程进行考核;如本学期没有教学任务,可从上学期教学任务中选择一门课程。

1.教案及教材。被考核教师应提供考核课程的教案以及该课程的选用教材、参考书等。教案需按照新发布的模板进行填写,已开课程需提供整门课程的教案,新开课程的教案进度不少于2/3

2.课堂教学。考核组从考核课程中随机抽取一次教学任务,由教师自主准备20分钟,随后进行5分钟的说课和6-8分钟的无学生教学展示,重点考察教师教学整体设计(学情、目标、内容、策略等)、教学实施过程(教学模式、教学重难点等)、学生学习效果、教学特色创新、反思改进措施等能力。

四、考核工作组织

1.校级考核组由教务处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院级考核组由各二级教学单位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各考核组原则上不低于5人,且校外专家不低于40%。各考核组自行安排秘书1名、工作人员若干,负责考核相关工作的沟通联络及组织落实。

2.各二级教学单位提前做好考核专家的邀请、考核地点的安排以及院级考核工作的组织等工作,填写《2023-2024学年第1学期二级教学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安排表》(附件1)于1121日前报教务处。

3.参加校级考核的教师请于20231120日前将参加考核课程的教案(纸质一式五份)、教材资料(2套)等提交至教务处。

4.其他未尽事宜可联络教务处,联络人:陆蓉蓉,短号:66605

 

 

教务处

20231110

附件1 2023-2024学年第1学期二级教学单位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考核工作安排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