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与海洋工程系班费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5-03-12浏览次数:1319

第一条为加强对我系各班级的班费收支管理,保证班费的合理使用和提高班费使用的透明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班费来源:社会赞助,班级集体勤工助学所得,订单企业奖励,班级集体获奖所得,学生个人交纳以及学院下拨款项等。学生个人交纳数额由班委会提出意见,经全班2/3以上同学同意方可确定。
第三条班费用途:班费主要用于班级开展各项集体活动以及建立班级奖励基金奖励在各个方面表现优秀的同学。
第四条班费支出审批程序:使用班费需提前申请,由班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班长签字,报班主任、辅导员批准。
第五条报销程序:凭批准的申请和由两名经办人、班长等签名的票据,经生活委员审核后予以报销。
第六条班费管理:班委会决定由两名班干部分别管钱(任出纳)和管帐(任会计),班长根据批准的申请在票据上签字。团支部负责对班费收支的审计。帐目的记录凭签字后的发票记帐;帐目记录要详细、清楚。生活委员负责每月末在班会上通报班费收支情况,班上同学对班费收支提出的疑问,由班长负责作出解释。
第七条 每学期结束前,团支部应对班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并在班上进行公布。班主任应指导班委会管理好班费。
第八条班级在学期开学前向系部递交20元/班的奖励基金,该奖励基金用于每月奖励系部评出的“月度明星班级”。获得月度明星班级由班长每月16日到系部领取50元班费奖励。
第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