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23-09-22

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

今年是全面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关键之年,为全面了解掌握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推进落实学校“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情况,推动全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根据省交通运输厅、省教育厅“八五”普法中期评估工作的有关要求,以及学校“八五”普法方案和年度党委工作要点部署,决定开展学校“八五”普法中期检查评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2023年9月—10月

二、评估方式

(一)自查总结。各部门(教学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按照《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及其《分工表》中明确的工作专题、任务内容进行自查,由责任部门提交工作自查报告,并对工作台账进行收集整理,梳理问题清单。自查报告请于1020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问题清单以条目式梳理,应包含问题名称、表现形式和事例数据(由于上级报送材料时间要求,问题清单请于9月25日前报送党委宣传部)

(二)形成报告。在各部门(教学单位)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党委宣传部汇总梳理研究,形成评估报告和问题清单,向省教育厅、省交通运输厅上报。

(三)整改落实。各部门(教学单位)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查漏补缺,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任务,确保学校“八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学校将结合实际情况,适时对各部门(教学单位)落实学校“八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开展“八五”法治宣传教育是党中央、国务院安排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各部门(教学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高站位、高标准、高要求抓好责任和任务落实。

(二)全面评估总结,切实查漏补缺。各部门(教学单位)要认真对照《分工表》和检查评估要求,对“八五”普法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经验,查找问题短板,发现创新亮点,确保学校“八五”普法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三)强化责任担当,及时总结上报。各部门(教学单位)要统筹安排部署中期检查评估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如实撰写自查报告。报告应包含具体做法、成效、经验、问题清单,相关工作开展情况要有具体数据支撑,避免泛泛而谈。工作中如形成创新典型案例,可一并报送。

联系人:缪三红;联系电话:13186589865;邮箱:hotsmile @jssc.edu.cn

 

附件:《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

 

 

                                                                       


党委宣传部
2023年09月22日

关于印发《江苏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