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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一线职工 申报省总“求学圆梦行动” 专项助学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1-02   浏览次数: 664   来源: 继续教育学院  
 



关于组织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一线职工

申报省总“求学圆梦行动”

专项助学金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关于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省总工会等部门关于“十四五”期间深化农民工和一线职工学历与技能提升“求学圆梦行动”各项部署,扎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决定在全市广泛动员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一线职工申报省总“求学圆梦行动”专项助学金。

、总体目标

用好用足省总工会设立“求学圆梦行动”助学金政策充分组织发动我市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和一线职工申报“求学圆梦行动”专项助学金。“十四五”期间各县(市、区)总工会每年组织申报(审核通过的)不少于300名(其中崇川区400名,开发区200名);各产业集团公司工会,市总各直属基层工会努力做到应补尽补。

申报要求

1. 补助对象:2020年以来通过各类现代远程教育、成人高考(函授、业余等形式)、注册入学等方式,取得大专或本科学历继续教育录取通知书及缴费发票的在读农民工和一线职工

2. 申报方式:通过省总工会主办服务全省职工素质提升的教育培训网络平台——“江苏工会学院”进行申报。平台设立网站和手机客户端学员注册后,可自由选择进行线上申报。手机客户端:微信搜索“江苏求学圆梦行动”公众号;网站地址:

https://dream.sosoq.net/member/login.php?gourl=%2Fmember%2Fshenbao_mobile.php%3Fdopost%3Dsbxz

  1. 补助发放:提交的申报经单位省三级工会审核通过后,银行或者电子支付渠道直接向学员发放助学金。助学金标准为1000元。

、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求学圆梦行动”是省委党史学习教育办实事重点项目之一。全市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部署,要切实发挥主体作用,制定年度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分工,细化具体措施,确保完成党史学习教育期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任务和“十四五”期间目标任务。

2.经费保障。省总工会设立“求学圆梦行动”助学金资金由省总工会全额提供。同时鼓励各级工会通过配套助学金、设立奖学金以及为优秀学员报销全额学费等多种措施办法加大“求学圆梦行动”助学力度,减轻农民工和一线职工学习的经济负担,提高学习积极性、主动性。

3.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和网络平台,广泛宣传农民工和一线职工“求学圆梦行动”的相关政策,动员更多农民工和一线职工积极报名参加学习培训。大力宣传学有所成、学有所为的农民工和一线职工先进典型,发挥示范作用,营造全社会关心农民工和一线职工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

各县(市、区)总工会,各产业集团公司工会请于每年11月底前将发动情况报市总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各直属基层工会由市总直属工会工作部汇总上报。

联系人:汪春荣;咨询电话:59002609,18606128965


附件:江苏省“求学圆梦行动”学历继续教育推荐表


南通市总工会

20211018






附件:

江苏省“求学圆梦行动”学历继续教育

推荐表

姓名


出生年月


性别


政治面貌


联系电话


所属城市


原学历


拟报学历


拟报学校


拟报专业


工作单位


工作岗位


身份证号


入会时间


社保缴纳年限


社保号


就读教学站名称


单位有无奖励补助


补助金额(元)


推荐单位工会审批意见:






推荐单位工会(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原学历”栏为填报人目前已有学历,如初中、高中、中专、大专等。

2“拟报学历”栏为填报人拟提升学历,如已有高中学历的拟提升至大专或本科。

3社保缴纳年限为填报人累计缴纳年限。

4本表填写时用钢笔或黑色水笔书写,字迹要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