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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届毕业生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0  浏览次数:840

通知:今年的毕业生鉴定工作开始了,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填写的几点说明请仔细阅读,并按照要求指导学生认真完成。系部递交的时间为12月13日(下周五)前,具体说明见相关文件(学生的自我鉴定文件后有个提纲,请学生认真参考)。
1.所有项目一律用黑色水笔填写,用其它颜色的笔填写一律作废。
2.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并认真填写好相关项目;贴好2寸正面免冠彩色近照。
3.毕业生基本情况如实填写,无填写内容的项目写“无”;“本人简历”从小学起填写,证明人填当时班主任姓名。
4.“自我鉴定”一栏,由学生进行自我评价,内容应不少于1200字,请辅导员(班主任)审核。本人必须签名,日期统一填写为“2020年6月10日”。
5.“班级意见”一栏,至少200字,请用第三人称填写(该生……),鉴定内容必须依据小组评议结果填写,应包括对学生个人优缺点的评价。在班级负责人签字处,由辅导员(班主任)签名,日期统一填写为“2020年6月15日”。
6.“系级组织意见”栏,由辅导员(班主任)代表系级组织写出鉴定意见,交系级党总支审查同意后,填入“系级组织意见”栏,负责人签字处由各系学工书记签字,日期统一填写“2020年6月20日”。
7.“校级组织鉴定”一栏,请系部在该栏正中填写“同意系级组织意见”,日期统一填写为“2020年6月25日”,字迹必须工整,并组织学生在此栏签名。此处由学工处加盖公章。
8.封面有关填写要求:
“学校、院系和学号”要全称;“毕业时间”填“2020年6月”;“填表日期”统一填“2020年6月10日”。
9.鉴定表中,所有日期均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毕业鉴定工作的通知(徐改)11.28.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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