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教学单位:
为深入推进江苏发展规划理论与实践研究,强化重大战略和前瞻问题政策储备,省发展改革委、省社科联于近日组织开展2024年度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规划专项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扣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江苏新实践,聚焦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安排,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课题研究,努力形成一批具有重大决策参考价值的高水准研究成果,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智力支撑。
二、课题申报
1.申报条件。项目负责人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2.申报选题。申报者请仔细阅读《2024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规划专项课题研究指南》(见附件1)明确的研究重点,根据自身研究优势选报课题,题目不得变更。
3.申报程序。申报者填写《2024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见附件2),并在科研系统申报。打印《申请书》纸质稿一式6份(A4双面打印)和《意识形态审查表》(附件3)1份,于3月12日下班前送至崇德楼214办公室。
三、立项管理
1.课题立项。申报课题经专家评审,报省发展改革委、省社科联审定同意后立项,并在江苏社科网进行公示。
2.经费拨付。全省2024年度立项资助项目12项,单个项目由一个课题组承担的,资助5万元;由两个及以上课题组承担的,每个课题组各资助5万元。通过中期评审后,拨付课题资助经费40%;因未通过中期评审而撤项的课题不予资助(撤项课题数量不超过立项课题的20%)。通过结项评审的课题,拨付剩余资助经费;未通过结项评审的课题,剩余资助经费不再拨付。课题结项后,经评审确定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规划专项课题一、二等次成果,分别追加研究经费1万元、0.5万元,比例不超过立项项目的1/2。
3.项目管理。课题经费管理执行省财政厅科研课题经费管理相关规定。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合理编制使用经费预算。课题组要及时报送阶段性研究成果,省发展改革委、省社科联将对项目进行中期评审和结项评审,根据需要组织召开课题研讨和成果交流等会议。未通过中期评审或结项评审的,课题组负责人三年内(含)不得申请此项目。学校将根据相关文件对立项课题进行配套。
四、课题结项
1.成果形式。项目最终研究成果形式为2万字左右研究报告和3000字左右摘要,要求符合学术规范,严格遵守学术道德和科研诚信。未经省发展改革委和省社科联同意,不得公开发表或发布。
2.完成时间。2024年9月30日前提交结项材料。结项材料包括《鉴定结项审批书》(在江苏社科网下载中心下载)、研究成果各一式三份。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武传彦 联系电话:66768。
附件:1.2024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规划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2.2024年度江苏省社科应用研究精品工程发展规划专项课题申请书
3.《意识形态审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