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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与技术服务处是学院负责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等方面的组织、管理和协调工作的职能部门。


科研与技术服务处岗位工作指导书

  

1     上级主管:分管科研工作的副院长

2     职责范围

2.1   组织编制学院科研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科研工作年度总结。

2.2   负责起草与科研工作有关的文件及管理规章制度。

2.3   负责科技类和人文社科类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工作。包括科研项目的申报与立项、过程管理及结项验收;编制科研计划经费预算、配合财务处建立科研项目帐户、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管理;科研结项材料的装订、归档等。

2.4   负责横向科技开发与服务项目(不包括学院下属企业开展的技术服务项目)管理。组织实施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工作;代表学院参加和组织技术交易、洽谈、信息发布会;负责科技开发与服务合同文本的审核、登记、统计以及履行合同情况的宏观管理,指导和开展科技服务。

2.5   负责科研成果管理工作。包括科研成果奖的申报与推荐上报工作,专利的申报与管理,科研成果的转化和推广应用工作。

2.6   负责学院各级各类科研机构的宏观管理和业务指导。

2.7   负责系部和全院教职工的科研业绩考核和科研奖励的评定工作。

2.8   负责各级各类科研团队、青年科研骨干的组建、培育、考核。

2.9   负责组织学院科研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优秀科研论文的评选以及院外各级各类评优评奖项目的推荐申报等。

2.10  负责组织召开学院科技工作会议,科研类学术交流活动和院内外科普活动、科协活动等。

2.11  负责科研工作信息化管理。包括建设、维护部门网页;科研管理系统的运行管理和日常维护工作;上级主管部门规定上报的各类科研统计报表的填写、上报工作等。

2.12  负责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综合治理工作。

2.13  负责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3    相关文件

3.1  科研管理工作程序

3.2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3.3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3.4  文件与资料的控制程序

3.5  内部质量审核程序

3.6  管理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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