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2010年,学院将迎来建校50周年华诞。为回顾总结和大力宣传建校五十年来的改革与发展成就,弘扬学院优良的办学传统和办学特色,激发广大师生员工开拓创新建设学院的热情,不断提升学院的社会形象和影响力,学院将组织开展迎校庆系列活动,并将在2010年秋隆重举办建校50周年庆典。为积极筹备校庆晚会,选拔文艺骨干,发掘各类人才,特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航院之星”海选活动。活动细则如下:
1、 海选场次安排:
场 次 | 团 总 支 | 时 间 | 地 点 |
第一场 | 航海系团总支 机电系团总支 人文艺术系团总支 | 11月4日13:30 | 航海楼门厅 |
第二场 | 轮机工程系团总支 船舶与海洋工程系团总支 | 11月6日13:30 | 航海楼门厅 |
第三场 | 管理信息系团总支 交通工程系团总支 | 11月11日13:30 | 航海楼门厅 |
2、 以个人形式参赛,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报名表,交至各系团总支,10月26日16:00前由各系团总支统一报至学院团委。
3、 海选不设预赛、复赛、决赛,选手直接上台展示。
4、 选手上台展示才艺,简单自我介绍后开始展示。服装、道具自备,声乐类均采用无伴奏清唱。
时长不限(由评委根据现场展示情况裁定,无需太长)。
种类不限,声乐、器乐、舞蹈、相声、小品、杂技、魔术、哑剧、口技、戏曲、模仿秀、模特秀、脱口秀、朗诵、主持、各种球类、武术、轮滑、书法、绘画、摄影、手工、剪纸、插花、科技小发明……均可。一人可展示多种才艺。
5、 舞台背景、音响(手持话筒一个)、评委席由团委统一提供。
6、 奖项设置:
参赛者均可得纪念品一份,通过评委现场认定为“航院之星”者在整个海选活动结束后,可得航院之星纪念画册一份;并由团委专门组织培训,在12月底第八届校园文化艺术节闭幕式颁奖晚会上再次展示风采。同时,登记注册为学院大学生艺术团成员,积极筹备2010年我院50周年校庆。
团 委
2009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