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事务办公室法律顾问职责

发布者:倪慧洋发布时间:2012-12-03浏览次数:458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法律事务办公室
工作人员职责
一、受学院委托,就学院重大决策、重大涉法问题,提供法律方面的意见,参与学院宏观决策的法律论证,解答有关行政事务的法律咨询;
二、向学院及时提供国家有关高职教育和高校管理方面的法律信息,就学院行政管理中的法律问题提出建议;
三、协助学院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参与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高干部队伍法律素质;
四、必要时,参与起草、审核学院重要的规章制度,对学院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出法律建议;
五、参加以学院名义洽谈、签约的涉外和国内经济项目的谈判,协助学院审查重大经济合同、经济项目以及重要的法律文书;
六、受学院委托,参与处理学院有关涉法事务,代理学院参与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就学院管理事务所涉的各类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并予以协调;
七、办理学院委托的其它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