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职责

发布时间:
2021-01-12
文章作者:
发布人:
王皆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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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组织部是负责学校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贯彻落实党的组织路线、方针和政策,为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组织保证。主要职责如下:

1. 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院党委的指示、决议,拟订和实施党的组织工作的各项意见和措施,推进学院党的建设。

2. 做好学院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教育、管理等工作, 负责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

3. 负责干部加入各类学会、协会、研究会等社会团体或企业兼职的审核、报批工作。

4. 配合上级党组织来校考察领导班子及有关干部,负责与相关部门一起筹办学院党代会等相关会议。

5. 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干部有关事项的报告制度;做好干部及涉密人员的因私出国(境)及教职工因公出国(境)政审工作,负责中层干部因私出入境证件管理工作。

6. 做好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完善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落实系部党政共同负责制,探索新时期党组织建设的新思路、新模式、新举措。

7. 落实“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制度,建立党员先进性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

8. 负责全校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做好党费收缴、管理、使用工作。

9. 负责全校党员、干部信息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

10. 负责组织党员、党组织评优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院外重大表彰的推荐工作。

11. 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受理学院干部、党员的申诉和信访工作。

12. 负责党员思想教育和党务干部的培训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检查工作。

13. 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审查工作。

14.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学院出国出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15. 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