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优秀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2018)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11-09浏览次数:1632

通航院团〔2018〕3号
 
 
 
 
关于推荐优秀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各团总支:
推荐优秀青年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任务,是共青团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有力体现。为更好地发挥团组织的“推优荐才”作用,不断为党组织输送新鲜血液,学院团委决定在各级团学组织之间继续开展“推优”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推优”对象
年满18周岁(即2000年3月1日之前出生),在2017年12月底前主动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团员青年(团龄在两年以上,即2015年12月底前批准入团)。
二、“推优”条件
1. 热爱中国共产党,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入党动机明确,态度端正,拥护党的领导,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组织观念强,能严格要求自己,无违纪处分;
3.工作踏实,为人朴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
4.学生团员学习应认真刻苦,成绩优异,近一学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位于班级前30%;教工团员工作应认真负责,爱岗敬业,各方面评价较好;
5.对于思想进步,表现突出,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院学生会(包含社团管理中心、红十字活动管理中心、广播台、楼管会等)、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班委会、团支部等学生干部可酌情放宽到班级前40%。
三、“推优”比例
17级班级推荐比例为班级人数的10%,16级推荐比例为班级人数的5%,15级原则上不再开展“推优”工作;院、系各级团学组织推优比例另设,所有推荐指标详见附件名额分配一览表。
四、工作要求
1. 教工团员推优由教工团总支负责推荐,院、系级学生干部推荐工作由团总支负责开展,报团委、学工处审核,其余团员青年推荐工作由班级团支部负责开展,团总支负责审核;
2.请各团总支对照上述“推优”条件,认真组织好推荐工作;推优对象需经班级公开答辩、班级团员公开投票、系部公示无异议后报团委。
3.各团总支要切实履行好自己的职责,认真做好推优的前期准备工作,召开团支部书记(扩大)会议对推优有关程序进行培训,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推优工作。
4. 3月21日前将“推优”表与各系部汇总表报学院团委。
 
附件:2016级、2017级各班级“推优”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6